关于接受李献存同志辞去双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2024年1月18日双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24-01-19 08:33:52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李娟 |          浏览量:298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双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献存同志辞去双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双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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